强制执行拉黑有多严重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俗称的进入黑名单,是我国信用体系的一部分。被法院列为失信人黑名单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主动撤销。必须履行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由法院删除才行。一般情况下强制进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在被执行人以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比较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强制执行拉入黑名单时,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用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会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属于失信黑名单,不能贷款、不能出国、不能坐高铁、飞机、买车住宾馆等。
2、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3、(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4、(二)在星级以上宾馆、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5、(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6、(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7、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8、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强制执行10天内还钱我弟11天还会不会拉黑名单
1、一般不会那么快就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见《蕞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之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3、(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4、(二)以伪造证据、、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5、(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6、(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强制执行后会上黑名单吗
1、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仍不积极履行,经过一定的期限之后,被执行人会被拉入黑名单。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2、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
3、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
4、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
5、如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履行的话,可以告知法院,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在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如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只是一个强制执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7、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之一条之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9、(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10、(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11、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2、(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13、(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14、(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15、(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16、(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17、(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18、(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19、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20、依照本条之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之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依照本条之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老赖欠钱不还起诉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后我那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1、老赖欠钱不还起诉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后,钱还能要回来。
2、如果按照借条和借款合同规定逾期后也不按时归还,在双方协商未果、追款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将欠款人起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冻结欠款人名下的银行卡,将银行卡中的钱划扣,用来偿还欠钱,如果欠款人银行卡没有足额的钱,法院会依法冻结其名下资产,将名下资产依法拍卖后,用来偿还欠钱。
3、当事人如果确实无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应当在其有能力偿还时随时追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5、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6、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8、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9、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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