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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佛寺冀家绑架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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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佛寺冀家绑架案判决书

一、案情回顾

二、证据充分

三、法庭辩论

四、犯罪行为明确

五、量刑依据

六、判决结果

一、案情回顾

石佛寺冀家绑架案是一起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重大刑事。被告人在2018年5月17日将受害人冀某绑架,并索要赎金300万元。经过警方的全力侦查,成功救出了被害人并将被告人抓获。经审查,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石佛寺冀家绑架案判决书

二、证据充分

在本案中,充分收集了证据。一方面,警方通过监控视频记录了被告人在案发当天潜入冀某住所,并随后将其带走的过程。另一方面,警方成功追回了被告人索要的赎金,并且在被告人的住所发现了绑架冀某所使用的工具和其它犯罪工具。

石佛寺冀家绑架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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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庭辩论

在本案中,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经济困难而采取的不当手段。辩护律师为被告人提出了一些辩护意见,但被告方并未提供能够推翻公诉指控的证据。

石佛寺冀家绑架案判决书

四、犯罪行为明确

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以绑架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自由或强迫他人行事,索要赎金或者要挟和 *** 准其索要财物的,构成绑架罪。本案中,被告人以绑架手段非法剥夺了冀某的自由,并索要了赎金,故其犯罪行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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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量刑依据

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采取了极端手段剥夺了冀某的自由,并威胁其家人安全,给受害人和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同时,虽然被告人在后续的调查中表示悔过之情,但其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绑架罪的被告人应予严惩。

六、判决结果

根据本案的综合证据和犯罪事实,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追缴赃款三十万元。同时,要求被告人在服刑期间接受法治教育和心理矫正,改正犯罪错误。

本案的审理过程公正、合法,判决结果公正、合理,有力维护了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希望此案的判决能起到警示作用,提醒他人不要以不法手段获取利益,同时也希望被告人能够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以后能够以正常合法的方式生活并为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