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钱儿子有钱,被执行人为钱所困,儿子却财力雄厚:家庭财务不均的尴尬现实
儿子没钱还钱法院执行母吗
在中国的恢复法律体系中,儿子欠债并且没有能力还款,法院在执行儿子的对方还款义务时,并不能直接执行母。
根据人民合同法的证据规定,债权人通常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儿子作为债务人,应当承担还款的个人责任。如果儿子缺乏还款能力,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证明财产状况,决定执行的被执行人具体措。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转移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甚至判决有关部门将其工资等收入定期扣划等一系列措,将儿子的拘留财产变现用于偿还债务。如果儿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措,如强制判决工资、奖金等一定比例的名下扣取。
然而,法律对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有钱关系进行了限定,母与子女之间经常被视为属于特殊的中止亲情关系,故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不会直接将债务转嫁给母。
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绕过这种限定,将债务由儿子转嫁到母身上。例如,如果儿子借款或签订合同时,明确以母的罚款名义作为连带保证人,即母明确承担了儿子的执行人债务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母追偿。
总的依法来说,在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执行母偿还儿子的冻结债务,除非母在借款或签合同时明确承担了债务的但是连带责任。法院一般只会在执行程序中对债务人的房产财产采取措,以确保债权人的的时候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母希望帮助儿子偿还债务,他们可以自愿提供财产作为担保,或者与儿子协商分担债务的未成年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