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货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采购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共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以下原则,就普洱茶的订立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供应普洱茶的全称品种和规格:(明确写出普洱茶的法定代表人品种、等级、包装规格等详细信息。)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销售订购要求提供普洱茶产品,并确保供货数量符合订购数量要求。
2. 甲方同意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购销价格供应普洱茶产品。价格以币(RMB)为单位,不含税,不包含运输费用和其他附加费用。
1. 甲方应在乙方下单后的买方合理时间内进行备货,并根据乙方的各方要求提供物流信息和交货时间。
2. 甲方可以通过自有物流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企业运输风险。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互利物流信息后,应按时安排接收货物,并核实货物的鉴于数量和品质。
1. 甲方应确保所供应的资源普洱茶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产品不得出现质量问题和污染。
2.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发现数量不符、品质问题或其他质量瑕疵时,应立即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并要求甲方进行解决或退换货。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合作价格和数量进行支付。
2.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购买发票后,在约定的权益时间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一种银行账户。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供货不符合约定的市场要求,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作为违约金。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延迟支付,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直接违约金。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提起诉讼。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修改或补充的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方)
(签字):
日期:
乙方(采购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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