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规定、公告及相关应对办法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出让成为各地推动经济发展的要紧手。在建设用地开工竣工进展中逾期现象时有发生给土地资源利用和城市规划带来一定困扰。为了加强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工作,上海市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文将对《办法》的规定、公告及相关应对办法实梳理。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出让项目逐年增加,但部分项目在开工竣工环节出现逾期现象引发土地资源闲置,作用城市规划的实。为熟悉决这一疑问,上海市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现象的监管,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出让项目,包含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途。
2. 开工竣工期限: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出让合同中理应明确开工竣工期限。原则上,商业、住宅项目开工期限为土地采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竣工期限为开工之日起3年;工业项目开工期限为土地采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竣工期限为开工之日起2年。
3. 逾期解决:对逾期未开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将依法实催告,促项目尽快开工。对于逾期未竣工的项目,将按照项目具体情况,采纳以下措:
(1)约谈项目负责人,须要其说明起因,制定整改措。
(2)暂停该项目土地采用权证的办理,直至项目开工。
(3)依法收回土地利用权,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 激励措:对于准时完成开工竣工的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如优先安排配套设、简化审批程序等。
三、相关公告及应对形式
1.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出让公告:公告内容涵土地采用权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土地利用权出让年限、起始价、竞价形式等。公告期限一般为30日。
2. 开工竣工逾期公告:对于逾期未开工或未竣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将在媒体上发布开工竣工逾期公告,公告内容涵项目名称、地块位置、逾期起因、应对措等。
3. 解决办法:对于逾期未开工或未竣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将按照《办法》规定,选用约谈、暂停办理土地利用权证、收回土地利用权等解决形式。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利用权出让项目。
四、总结
《上海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工作具有必不可少意义。相关部门理应严格行《办法》规定加强监管,确信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同时企业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期完成开工竣工任务,为上海市的城市发展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