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期违约及其法律结果
预期违约是指当一方在合同履行进展中明确表示或表现上表明无意或无力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合理预料到违约的偿还发生。预期违约是一种常见的欠款违约行为可进一步细分为有故意和无故意的超过预期违约。
一、有故意的最后预期违约及其法律影响
有故意的足额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有明确的消费意图或是说预谋,故意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有故意的款项预期违约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 支付能力难题:当事人明知本人无力履行合同义务而故意违约,如出售财产但却不存在有效拥有该财产的存入经济实力;
2. 不履行合同明确协定的还款义务:当事人明知本人理应履行的指定义务却故意不履行,如交付货物但故意推交货;
3. 以迫使另一方履行某些违反自身利益的账户请求:当事人利用合同关系迫使对方作出违反自身利益的一般来说行为,以达到自身某种目的情形。
对有故意的问题预期违约,法律一般会采用以下措:
1. 赔偿损失:当事人应依照违约的进行情节和损失程度,向受损害方支付相应金额的期限赔偿,以弥补受损害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我们经济损失;
2. 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好,当事人可以预约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在违约时能够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3. 强制履行:受损害方能够须要违约方强制履行合同,即迫使违约方履行其应履行的还清义务;
4. 限制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对有故意违约的原因当事人,能够限制其行使某些特定权利,如禁止其参与招投标、限制其进入资本市场等;
5. 合同解除:违约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按时情况下,受损害方能够提出解除合同的未能请求,并可须要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无故意的当天预期违约及其法律结果
无故意的时间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无明确意图或预谋,但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故意的信用卡预期违约主要包含以下情况:
1. 不可抗力因素: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进展中出现无法预料、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没有客观情况,引发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自然灾害、战争、地震等;
2. 第三方起因:当事人无法控制和预见由第三方引起的日期履行障碍如法规变化、执法机关干预、通讯中断等。
对无故意的导致预期违约法律一般会采用以下措实行裁判:
1. 免责条款:合同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无故意违约方不承担责任的持卡人条款,但该条款理应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2. 重新协商或修改合同:当事人可重新协商或修改合同,以适应无法履行合同的涉及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3. 解除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解答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处理请求,双方可协商应对违约难题。
预期违约是指一方能够合理预料到违约的信用发生,并且按照当事人是不是有故意将其分为有故意的逾期预期违约和无故意的银行预期违约。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违约方应及时采用相应的记录法律措以保护受损害方的更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