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栏目 > > 正文
2024 02/ 23 16:28:45
来源:貊茫

行政诉讼答辩状征地未补偿-行政补偿纠纷诉讼答辩状

字体:

精彩评论

行政诉讼答辩状征地未补偿-行政补偿纠纷诉讼答辩状

头像 秋原 2024-02-23
篇1:行政赔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xx县人民。 现答辩人就原告QZX对答辩人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作出如下答辩。 总的意见是: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或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告的起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起诉状中所诉理由均系对签订协议时主体、程序以及协议约定和适用法律所提出的异议。
头像 新东 2024-02-23
(原告当庭补充提交补充证据、被告提交行政答辩状,均已当庭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11:11:55]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头像 韧心旎 2024-02-23
第二,既然原告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原告应该先行提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或向行政部门申请解决。这是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张丰收对案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因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占用,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其有权对占用土地行为提起诉讼。
【纠错】 【责任编辑:貊茫】

Copyright © 2000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10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