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附属物补偿后东西拿走吗?我应该怎么处理?
1. 拆迁附属物补偿后,我还可以拿走东西吗?
答:一般来说,拆迁附属物补偿后,原有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归拆迁公司所有,但市场上流传有一种说法是“拆了不走,拆完再说”,也就是指拆迁后原业主可以继续占用或拆除后再拿走附属物,但这种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2. 那么我应该如何处理拆迁附属物?
答:根据法律规定,拆迁附属物应当由拆迁公司进行处理,业主不能擅自处理或损坏,否则将面临相应的被拆迁人法律责任。如果您有需要保留的走的附属物,可以与拆迁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导读话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如果拆迁附属物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认为拆迁附属物赔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评估赔偿金额。如果您觉得部门处理不力,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聘请律师 *** 。
4. 拆迁附属物的之后评估标准是什么?
答:拆迁附属物的行政评估标准主要包括附属物的带走类型、数量、质量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并且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5. 拆迁附属物赔偿金额能否再谈判?
答:一般来说,拆迁附属物赔偿金额是可以再谈判的房屋。如果您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与拆迁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部门申请重新评估。
6. 拆迁附属物赔偿金额需要缴纳税费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拆迁附属物赔偿金额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具体缴纳的物品税费金额根据拆迁附属物的所有权赔偿金额分类计算。
7. 拆迁附属物赔偿金额能否分期支付?
答:一般来说,拆迁附属物赔偿金额是可以分期支付的征收。具体分期方式和期限需要与拆迁公司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8. 拆迁附属物赔偿后的另外各手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拆迁附属物赔偿后的定的各手续需要注意签订书面协议、缴纳相关税费等问题。同时,还需要将赔偿金额等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并保存好相应的价值收据和发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