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不能随意拆迁私人房屋?
不能随意拆迁私人房屋是为了保障私有财产权和居民的期限基本生活权益,这是一基本公民权利和法律原则。这也是民主法制社会中权力分立的超过体现,保护了市民的应当利益和权益。
2. 根据什么条件可以强制拆迁?
可以通过征收拆迁来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给予服务,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收拆迁必须合法律和规定的征地程序,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征收通知书、拆迁方案等文件。其次,征收拆迁必须有公共利益的农民需要,比如市政基础设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保等。而且必须有合法的原有拆迁补偿方案,并且要与征收户和承租户达成协议。最后,拆迁补偿方案必须公平合理,不得损害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合法利益。
3. 为什么拆迁需要考虑社会稳定性?
拆迁目往往涉及到大面积的暂停居民迁移,如不考虑社会稳定性将会导致群众不满甚至抵触,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降低建设。所以,在进行拆迁工作时应该重视社会稳定性问题,尽可能减小居民的房屋拆迁迁移压力,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和协调工作。
4. 有什么样的长远拆迁补偿方案被认为是公正合理的计有?
公正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应该综合考虑被拆迁人的村房屋价值、收入并财务状况、居住年限、迁移成本、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的不让因素,尽可能保证被拆迁人的肯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比如可以提供分期、抵押贷款、房产置换等方式,以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公正的已经补偿。
5. 拆迁是否能解决土地利用不合理问题?
拆迁并不能完全解决土地利用不合理的没有问题,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就是拆迁,只能暂时性地解决一些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实问题,长期来看依然需要研究完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避免更多的相关重复建设和浪费。同时,在进行拆迁的事情时候也应该注重生态环保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问题。
6. 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在不断提高?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标准是不断被完善和提升的房子,主要是为了满足民众对于生活质量的强拆提升和对于权益保护的以及需求。但是需要避免单方面提高补偿标准而忽略了对房地产等行业的部门社会调整和引导作用,从而导致拆迁补偿制度的主体不断扩大,增加了地方的申请经济负担。
7. 拆迁后如何解决市民的才能居住问题?
在进行拆迁工作时也应该考虑到市民的行为住房问题,不能让被拆迁户处于无家可归的一旦状态。需要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保障被拆迁户的他们基本生活权益。比如可以提供公租房、租房等解决住房问题,同时也加强对于区域内的取消房地产市场调控,避免通过拆迁来“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