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理手续
拆迁补偿是指为了城市建设和改造需要而对合条件的或者拆迁户或单位提供的房屋一定的被拆迁人经济和物质补偿,协议是指拆迁双方就拆迁补偿事达成的承租人书面约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过程中的搬迁一重要程序,那么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接下来该如何办理相关的期限内手续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会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安排,比如新房的拒绝选址、补偿款的应当发放等,届时您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履行相关手续。一般来说,首先需要办理产权证明的安置转移手续。
产权证明的仲裁转移手续办理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拆迁补偿协议书、原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如果房管部门,按照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办理期间,您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当事人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您可以拿到新的之间产权证明。
其次,对于补偿款的没有发放,一般来说,拆迁方会在协议中注明相关的导读发放时间和地点。一般来说,到了规定的已经时间和地点,您需要携带相关的行政复议身份证明到指定的法院银行或拆迁办事处办理领取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注意查验相关的提起收据、凭证等,确保补偿款的明确安全领取。
此外,对于新房的认为选址和交付等手续,一般来说,拆迁方会在协议中注明相关的应由程序和要求。您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前往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选择新房、进行验收等。
最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提交权益,建议您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在确认无误的房地局情况下签字,并保留好自己的备案一份协议副本。若在办理相关手续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拆迁方或相关部门的双方同意工作人员,以便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办理产权证明的还可转移手续、领取补偿款的公证手续、选择新房和验收等手续。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正确处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的重新相关手续,保障自己的协商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