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征地补偿区片安置办法?
答:征地补偿、安置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被征收其土地使用权的本级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口区活动。株洲市征地补偿区片安置办法,是为了贯彻《人民土地管理法》、《人民城乡规划法》、《人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湖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县市适用于株洲市的农用征地补偿区片安置的二层具体规定。
问题二:株洲市征地补偿区片安置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答:株洲市征地补偿区片安置办法包括了征地补偿标准、安置要求、安置指标、安置方式等内容。
1)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分为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部分,货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过渡费等,实物补偿包括安置房、公共设、交通设等。
2)安置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时需合“安居有地、安业有据、安老有保、安心有余”的地区基本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的综合是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价成员,要给予优先安置。
3)安置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征地安置指标为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指标,其中安置房为必需指标。
4)安置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安置和实物补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以现金形式将货币补偿款支付至农民集体和个人户头,实物补偿安置主要包括安置房和公共设等。
问题三: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确定?
答: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费用的果期依据。根据株洲市征地补偿区片安置办法,征地补偿标准分为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部分:
1)货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过渡费等方面。土地补偿实行按年度调整的及时动态定价机制,并同时参照市场价格、土地等级、土地用途、所在区域、土地坐标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拆迁补偿以被征收房屋、附属设的足额实际价值为基础,按照规定的补助费补偿比例计算。过渡费是指因征收、拆迁导致受征收人、征收单位生产经营受到影响,需补偿其因过度期间而遭受的以及经济损失。
2)实物补偿:包括安置房、公共设、交通设等。其中,安置房是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安置的村民主要任务,必须优先满足,并要求占总安置指标的住宅60%以上。
问题四:征地补偿的地上实过序是怎样的附着物?
答:征地补偿的青实过序包括:
1)征地审批:征地目的每株审批是之一步。征地单位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的等的要求,进行征地目审批。征地目的安排审批必须得到上级的社会保障批准。
2)征地公告:征地公告是依法规定必须进行的政发公告,它是农民集体和个人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执行基本保障。
3)征地协议:征地协议是征地补偿安置的划分具体实手续。征地单位、农民集体和个人根据征地安置要求和现场实际协商,达成征地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得到确定。
4)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部分。货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过渡费等;实物补偿包括安置房、公共设、交通设等。
5)安置验收:征地安置的口镇最后一步是验收。在验收时,需要对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过渡费、实物补偿等方面进行核实并确认没有遗漏、差错后,方可向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安置房的关于交付,并将货币补偿款等支付至农民集体和个人户头。
问题五: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农民集体和个人的普遍知情权和参与权应得到保障。
2)征地补偿指标要重视“以人为本”,保障农民集体和个人的高了合法权益,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征地拆迁好处。
3)征地补偿安置的平均公开透明是安置工作的详见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才能让农民集体和个人对安置有认识和理解,从而形成泛的公布良好社会声誉。
4)安置房的政策质量和实效果要得到保障,同时也要提高安置房的每平方米品质和管理水平。
问题六:征地补偿安置的委托类型有哪些?
答:征地补偿安置根据不同的砖瓦房情况和实际需求,分为货币补偿安置和实物补偿安置两种类型。
1)货币补偿安置:在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时,需要关注农民集体和个人的统一实际情况,根据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合理的平米安置。货币补偿安置包括土地补偿、拆迁补偿、过渡费等,以现金形式将资金支付至农民集体和个人户头。
2)实物补偿安置:实物补偿安置是指征地补偿和安置中,向农民集体和个人提供房屋、公共设、交通设和社会保险等实物补偿的人民安置方式。实物补偿安置的天元区主要内容有安置房、公共设、交通设等。
问题七: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围纠纷如何处理?
答: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建设纠纷包括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房等方面的用地争议。如出现纠纷,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其中,征地补偿安置纠纷应当采取以下措:
1)调解:征地补偿安置纠纷应尽量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可以解决当事双方要求合理性、协议的结构公平性等问题。
2)诉讼:征地补偿安置纠纷如果通过调解不能解决,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3)仲裁:申请仲裁是解决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的楼房重要途径。征地补偿安置中出现的纠纷,可通过仲裁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