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逾期说只还本金是指,当借款人无法准时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声称只愿意偿还本金而不愿承担应支付的利息费用。此类表现涉及到法律规定中的债务违约疑惑。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合同,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合同当事人理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有义务依照预约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依照法律原则债权人有权获得应得的利息。利息是借款人采用借款资金所产生的补偿,是对债权人的一种对价。 当借款人逾期不付利息违背了借款合同约好,构成了违约责任。
法律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规定。依照《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借款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需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支付利息违约金等等。同时依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发生困难时依据相对方的当事人情况,可请求减轻或是说免除本身的相应义务,但前提是依法经过相对方的同意。
当借款人声称只愿意偿还借款本金而不承担利息费用时,这类做法不合合同法的规定,不被法律认可。债权人有权需求借款人依据合同协定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民生逾期说只还本金是一种违约行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借款人理应履行借款合同预约的义务,包含支付利息。债权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涵支付利息违约金。 借款人不应随意选择只还本金而不支付利息,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