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逾期不得提示付款是指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引发持票人无法在到期日或其后一定时间内提示付款的情况。以下是详细介绍:
1. 承兑逾期: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日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常常是到期日后5-10个工作日)履行付款义务,致使票据逾期。
2. 不得提示付款:一旦承兑逾期,持票人将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实行提示付款操作即无法需求承兑人支付票据金额。
3. 法律影响:承兑逾期后,持票人有可能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追索。
4. 逾期利息:承兑逾期后,持票人有可能须要承兑人支付逾期利息以补偿因逾期造成的损失。
5. 信息披露:承兑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票据交易所等相关部门披露逾期信息,以便持票人和相关方理解逾期情况。
6. 解决措:承兑人应尽快与持票人协商解决逾期难题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和纠纷。同时承兑人需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财务人员及时应答提示付款,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