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服刑导致信用卡逾期算诈骗罪
根据中国刑法,诈骗罪是指有下列行为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件,欺骗他人财物的当事人行为:
1.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2. 以技术手,变造或者篡改数据,致使他人出现错误,骗取财物;
3. 虚构恶劣影响,他人,骗取财物;
4. 虚构借贷关系或者合同关系,骗取财物;
5. 以其他方法,骗取他人财物。
对于因服刑导致信用卡逾期的律的情况,要从具体的有的行为和意图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出于迫不得已的主观原因产生逾期,但并无故意欺骗行为,那么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认定持卡人的当事行为构成诈骗罪。例如,如果持卡人明知自己的人因经济状况已经无法偿还信用卡欠款,故意进行逾期,以此获得非法利益;或者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银行发放信用卡并故意逾期不还款,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我国目的相关,则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值得注意的一大是,根据《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协商解释》,在一般情况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建议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依据,即涉及较大金额的起诉财物,方可构成诈骗罪。因此,即使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于信用卡逾期导致的坐牢较小金额,也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所以,用中文回答,在因服刑导致信用卡逾期的造成情况下,要根据具体行为和意图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要能够构成诈骗罪,持卡人的具有行为必须是有故意欺骗他人财物,并且涉及较大金额的主体情况下方可认定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