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规定及基准地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规范土地市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文将详细介绍《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对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基准地价实解析。
依照《办法》规定,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者在取得土地采用权后,应依据土地采用权出让合同预约的开工期限实项目工。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将面临相应的处置措。
同样,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者在项目开工后应依照土地利用权出让合同预约的竣工期限完成项目建设。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竣工,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置措。
对未遵循规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者,将采用以下逾期处置措:
(1)责令限期改正:对未开工或未竣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将责令土地利用权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
(2)征收违约金:如土地利用权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将依照土地采用权出让合同约好的违约金标准实行征收。
(3)收回土地利用权:如土地采用权者连续两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相关部门将依法收回土地利用权。
《办法》还规定了以下例外情况:
(1)因不可抗力因素引发无法按期开工或竣工的,土地采用权者可申请期。
(2)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等起因引发无法按期开工或竣工的,土地采用权者可申请调整开工或竣工期限。
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依照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土地用途、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出让的地价标准。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基准地价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市场原则:以市场供需状况为基础,合理确定基准地价。
(2)公平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保证基准地价的公平性。
(3)动态调整原则:依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基准地价。
(1)引导土地市场: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出让的地价标准有助于引导土地市场健发展。
(2)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基准地价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升级土地采用效率。
(3)规范土地交易:基准地价有助于规范土地交易表现,防止土地价格的非理性波动。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必不可少意义。同时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权基准地价的制定,有助于引导土地市场健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土地利用权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信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未来,广州市将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注:本文为示例性文章,仅供参考。)